三. 神要我們饒恕悲痛中悔改的人(2:1-11)

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們那裡去,必須大家沒有悲痛。倘若我叫你們悲痛,除了我叫那悲痛的人以外,誰能叫我快樂呢?我曾把這事寫給你們,恐怕我到的時候,應該叫我歡喜9的那些人,反倒叫我沈痛。我也深信,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喜樂10為你們自己的喜樂10。(2:1-3)

不得饒恕的人承受不起悲痛而沉淪(2:4-7) 

我先前心裡難過痛苦,多多的流淚,寫信給你們,不是叫你們悲痛11,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的疼愛你們。若有叫人悲痛的11,他不但叫我沈痛11,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沈痛11。我說幾分,恐怕說得太重。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,倒不如饒恕他,安慰他,免得他悲痛9太過,甚至承受不了12

我們不饒恕人而給撒但的詭計得逞(2:8-11)

所以我勸你們,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。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,要試驗你們,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。你們饒恕誰,我也饒恕誰。我若有所饒恕的,是為你們在基督裡饒恕了;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,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。

9. 2:3a的「快樂」原文該是GS# 2165(2:2),並非這裡用的GS# 5463,那是喜歡(動)或歡喜(進行式)。

10. 2:3b的「快樂」原文該是GS# 2165(2:2),並非這裡用的GS# 5479,那是喜樂(名)。

11. 2:4的「憂愁」原文(GS# 3077) 在英文是(sorrow, sadness, grief, heaviness),一般是講悲傷或悲哀,也有講到極度的悲傷而至悲痛或沈痛。其中的含意並沒有對未成之事的擔憂,也就遠過於和合本用語的「憂愁」。因此,和合本用的「憂愁」一詞可一律改為從犯了罪人所感受的「悲傷」到由衷感到的「悲痛」及保羅對這些人所感到的「沈痛」。

在講到人的極度悲痛,甚至到了哀號、痛哭而至哀慟(太5:4) 的地步時,新約便用上另一原文: GS# 3997 ,在英文則是: grieve, in grief, mourning,  wail。在合和本裡,這哀痛的一詞也用於林前5:2,然而,林後12:21郤還是用了「憂愁」,就不能表達保羅對教會還不悔改之前所犯的污穢、姦淫及邪蕩的事,他在心中所感到的沈痛。所以,林後12:21的「憂愁」應改為「哀痛」。合和本太5:4的哀慟原文同林前5:2的哀痛,也該用在林後12:21。哀慟或哀痛都行,前者較古味。

12. 2:7的「沉淪了」原是「承受不了」。

KJV:  So that now instead you should rather forgive and comfort him. This will keep him from being overwhelmed by excessive grief to the point of despair.

四. 神領我們在主裡顯揚福音得勝(2:12-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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